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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備查日期
111.01.20
提案名稱
修正「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建字第1110162121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次修正係為使社區參與人距離與環境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得以相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並兼顧環境影響範圍表達意見之權利,修正風景區、農業區或保護區設置第四十六組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之社區參與人範圍。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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