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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備查日期
111.02.08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教字第1110001862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教師法業於一0八年六月五日修正公布,並於一0九年六月三十日施行,依修正後該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協助教師諮商輔導;其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為建立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提供教師諮商輔導等服務,爰依前開規定之授權擬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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