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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會日期
- 1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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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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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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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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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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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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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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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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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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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本府一0五年八月三十日府法綜字第一0五三三一八八九00號令訂定發布,嗣於一0六年九月六日及一一0年八月三十日修正發布相關規定。考量本市少子女化情形日益嚴重,為減輕養育二名以上子女家庭負擔,貫徹本辦法所定「獎勵本市市民生育,提高生育率」之立法目的,爰擬具本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一條修正草案。
(二)本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為獎勵市民生育,減輕養育二名以上子女家庭之負擔,將現行第二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獎勵金之規定,修正提高為二萬五千元;現行第三名以後新生兒每一名發給二萬五千元獎勵金之規定,修正提高為三萬元。(修正條文第七條)
2.修正明定本辦法本次修正施行前出生之新生兒,其獎勵金申請,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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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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