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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2.11.29
收文字號
1123054749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本府依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特教法)之授權,於一00年十二月六日訂定發布「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最近一次為一0九年二月二十日修正發布。 (二)為因應特教法於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將本辦法授權依據移列為特教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並增訂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員之類型及明定校內無特殊教育學生者,得不予遴聘特殊教育學生或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規定,爰配合特教法修正內容及實務運作所需,修正本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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