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12.11.14
- 收文字號
- 1123052098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 」
- 提案狀態
-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工務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工務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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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查「臺北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本府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府法三字第0九二二八七八二四00號令訂頒,其後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0八年三月二十日。本次修正係考量現行條文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汽車斜坡道寬度之規定,已不符合民眾申請設置斜坡道之實際需要,且為兼顧人行道通行之品質,有建置竣工查驗機制,明定申請人應申請竣工查驗及依新工處竣工查驗改善期限完成改善之必要,另考量設置斜坡道工程為小型工程,民眾委請承包商不易,為便利民眾申設斜坡道,亦有增訂申請人得展延斜坡道設置期程之必要,爰依實務運作之需要,修正本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