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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3.03.15
收文字號
1133011464
提案名稱
制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環保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環境保護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二十一世紀以來,全球因溫室氣體排放量急遽增加所造成之氣候變遷已如野火燎原般地襲捲世界各地,不但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更使環境風險增加,氣候影響無遠弗屆無人可以倖免。縱聯合國多數會員國於二0一五年簽署巴黎氣候協定,以本世紀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以下同)二℃為目標,並致力控制在一.五℃內,惟二0一八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以下簡稱IPCC)《一.五℃特別報告》指出,為能控制全球升溫在一.五℃內,全球必須在本世紀中葉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二0二一年IPCC發布第六次氣候變遷評估報告,更以科學證據指出人為活動毫無疑問是造成全球暖化的主因,全球升溫目前已達一.0七℃,二0四0年以前,極有可能超過一.五℃。前景看似悲觀,惟報告同時指出如能加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在二0五0年前達到淨零排放,二十一世紀末仍有機會將全球升溫控制在一.五℃內。 (二)為落實巴黎協定目標,避免氣候浩劫,全球至今已有一百三十五國、一千零四十九個城市陸續宣示在二0五0年前達成淨零排放或正研提相關政策。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作為國際城市,亦為我國首都,為善盡地球村公民減碳義務和責任,已於二0二一年世界地球日順應國際趨勢,正式宣示本市與各國際城市齊步,追求二0五0年淨零排放目標。本市為達前開目標,乃研提本市二0五0淨零排碳路徑與減碳策略,冀望將化解氣候危機的淨零排放,轉化為本市經濟及社會轉型、升級的契機,讓實現淨零排放的努力過程,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促進經濟與科技成長,讓本市成為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的永續城市。爰此,本市特制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 (三)本自治條例共分總則、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永續環境管理、零碳生活促進、罰則、附則等七章,條文共計五十三條。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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