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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3.05.28
收文字號
1133023238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工務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工務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施行細則)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公布,歷經八次修正,並於一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 二、依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自治條例內有關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所定各項費用之計算標準,由主管機關視物價情形及市場行情調整修正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查本施行細則附表一所訂建築物重建單價,係依臺北市議會審定之最後一次國宅造價(九十三年),加計臺北市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以下簡稱營造總指數)調整。嗣後曾於一○九至一一二年分別依各年度營造總指數調幅修正重建單價。 三、次查一一二年度因受材料類及勞務類等上漲影響,營造總指數達一○九點六二,較一一一年度營造總指數一○七點五一增加百分之一點九六,爰依增加幅度予以調整修正附表一重建單價估算基準表內單價,以符市場行情。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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