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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備查日期
113.07.2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教字第1131019001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依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特教法)規定之授權,於一00年十月十八日訂定發布「臺北市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迄今。特教法於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將本辦法授權依據移列為特教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並增訂幼兒園為各級主管機關針對特殊教育之執行及提供諮詢、輔導與服務之協助對象,爰配合特教法修正內容並依實務運作所需,修正本辦法。
備註
有關本辦法本次修正發布第9條將「支持網絡各單位」誤繕為「持網絡各單位」部分,業已辦理勘誤並刊載於113年7月30日臺北市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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