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13.10.14
收文字號
1133045808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第五條附表二之一及附表二之二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前經本府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嗣於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及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歷經三次修正在案。本次修正係因應建築物使用需求改變、本市建築物鑑定所需之建築物取樣及災損、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得儘速完成鑑定及補強等情事,以切合民眾使用需要及兼顧建築物之公共安全,爰簡化部分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變更項目之申請程序及其書圖文件,修正本辦法第五條及其附表二之一及附表二之二。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