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查日期
- 113.12.26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第五條附表二之一及附表二之二
- 提案狀態
- 准予備查
- 備查文號
- 院臺建字第1131034683號函
- 備查機關
- 行政院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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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前經本府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嗣於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及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歷經三次修正在案。本次修正係因應建築物使用需求改變、本市建築物鑑定所需之建築物取樣及災損、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得儘速完成鑑定及補強等情事,以切合民眾使用需要及兼顧建築物之公共安全,爰簡化部分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變更項目之申請程序及其書圖文件,修正本辦法第五條及其附表二之一及附表二之二。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