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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13.10.04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公共藝術推動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一讀會
會期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
提案機關
文化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文化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 「臺北市公共藝術推動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係本府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日制定公布,以推動本市公共藝術為立法目的。惟本自治條例部分規範與中央法規「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規定有所扞格;又,近幾年本府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推動本市公共藝術相關業務執行無礙,故擬廢止本自治條例,以避免興辦機關辦理公共藝術時法規適用疑慮。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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