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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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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 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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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移請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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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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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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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地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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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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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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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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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於一一0年十一月八日,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制定公布「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現參照房屋稅條例第七條第二項修正納稅義務人申報期限之規定,爰修正本自治條例,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四條:參照房屋稅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修正第一項規定。第二項配合修正條文第一項修正之。
(二)修正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修正條文第六條:配合修正條文第四條之修正內容,修正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四)修正條文第八條: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修正明定本自治條例自一一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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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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