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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日期
114.01.09
提案名稱
修正「 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移請公(發)布
提案機關
地政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地政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本府於一一0年十一月八日,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制定公布「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現參照房屋稅條例第七條第二項修正納稅義務人申報期限之規定,爰修正本自治條例,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四條:參照房屋稅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修正第一項規定。第二項配合修正條文第一項修正之。 (二)修正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修正條文第六條:配合修正條文第四條之修正內容,修正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四)修正條文第八條: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修正明定本自治條例自一一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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