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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14.02.27
收文字號
1143008863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部分條文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地政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地政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於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訂定發布「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其後三次修正發布。本次修正係基於維護本市市有財產權益,並回應各界建議,爰增訂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管理機關應提供土地市價三成之價格予本市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作為審議之參考。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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