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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日期
- 1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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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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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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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號
- 院臺建字第114100523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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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機關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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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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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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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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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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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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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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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變更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者,得配合實際需求,適時調整相關都市計畫,以利市地重劃之推動,爰於現行條文第六條增訂變更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進行整體開發者,應檢送同意書標準之規範。復為強化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保障,參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及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修正現行條文第六條第二項所定擬定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進行整體開發者,應檢送同意書之標準。綜上,爰修正本自治條例第六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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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本案由王欣儀,李彥秀,李明賢,徐弘庭,徐立信,詹為元,林杏兒,游淑慧,侯漢廷,陳重文,鍾沛君,戴錫欽,耿葳,郭昭巖,李芳儒,葉林傳,張斯綱,洪健益,陳政忠,汪志冰等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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