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114.03.26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氫能及其他新興能源發展推廣辦法」
- 提案狀態
-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 發文文號
- 府法一字第11330572052號函
- 提案機關
- 產業發展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產業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
本市為因應氣候變遷、減緩溫室效應、善盡國際社會減碳義務、建構城市氣候調適能力與韌性、促進城市宜居轉型及實現淨零排放目標,特制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本自治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市政府應積極引進氫能或其他新興能源,鼓勵推廣氫能或其他新興能源發展及設置加氫站,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第一項)。前項氫能或其他新興能源發展推廣辦法,經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審議通過,由市政府另定之(第二項)。」,爰依上開第二項授權規定訂定「臺北市氫能及其他新興能源發展推廣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