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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發布日期
114.05.15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部分條文
提案狀態
公(發)布
公(發)布文號
府法綜字第1143020971號令
提案機關
地政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地政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於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訂定發布「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其後三次修正發布。本次修正係基於維護本市市有財產權益,並回應各界建議,爰增訂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管理機關應提供土地市價三成之價格予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作為審議之參考。另增修信託相關規定,以符實需,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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