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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4.05.16
收文字號
114302169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第3條及附表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 本府為收取違章建築強制拆除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依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於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訂定發布「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鑒於本標準自訂定發布施行迄今,本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成本已大幅提高,為適當反映強制拆除委外僱工拆除費用之實際支出成本,落實本辦法所定強制拆除之代履行費用應由違章建築所有權人負擔之立法目的,爰擬具本標準第三條修正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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