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通過日期
114.08.1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辦法」為「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新創事業及經營事業補助辦法」
提案狀態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為促進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補助身心障礙者創業所需之營業場所租金及設施設備,減輕其創業負擔,於九十二年九月九日訂定發布「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施行迄今已逾二十一年,期間歷經六次修正,本辦法最近一次修正發布係於一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次修正係為提高新創事業或自設立登記日起未滿一年之經營事業營業場所租金補助額度,及考量經營事業之負責人連續經營滿五年,有營業設施及設備汰換、增購之需求,新增該事業得申請營業設施及設備補助項目、放寬申請限制、提升為民服務之便民措施及因應業務執行上之需求等因素,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新創及經營事業補助辦法」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