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查日期
- 094.04.22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道路設置設施物收費辦法」
- 提案狀態
- 部分備查
- 備查文號
- 院臺建字第0940010465號函
- 備查機關
- 行政院
- 提案機關
- 工務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工務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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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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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備查意見
- 所報修正「臺北市道路設置設施物收費辦法」一案中,其中第3條第5款及第4條有關收費基準規定,與「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及「公路用地使用費徵收辦法」牴觸,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應自94年1月1日起無效,其餘條文業已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