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094.07.20
收文字號
09431306000
提案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議會94年7月6日三讀通過「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規定「考量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及座落方位調和之建築設計、開放空間廣場、人行步道、保存具歷史、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建築及更新單元規模等因素,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更新單元規劃設計之獎勵容積評定基準表規定核計應得之獎勵容積..」。
備註
本案因時程緊急,故謹就發展局所擬條文逕行提會審議。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