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 095.01.06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 提案狀態
- 公(發)布
- 公(發)布文號
- 府法三字第09429036600號令發布
- 提案機關
- 公訓中心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公訓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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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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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巿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為擴大資源共享及強化教育訓練功能,在不影響年度訓練計畫之執行下,提供外界付費使用場地,現行「代辦訓練、講習會議及場地供應要點」及其附件「場地使用基準」,已於93年1月1日修正實施,惟為配合規費法之實施,提高本中心新開發之外借場地之使用率,擬調整場地費用,爰訂定本辦法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