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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095.02.23
收文字號
09530397300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災科學教育館設備(施)認養辦法」
提案狀態
法規會待審
提案機關
消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消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民國84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改制成立,為提昇市民防災教育,讓市民同胞體驗災害,進而瞭解防災的重要性。歷經三年著手規劃設置台灣地區第一座防災科學教育館,針對本市發展特性,及容易發生災害之種類、原因,加以統計分析,讓市民瞭解各種災害的歷史及特質,並採「寓教於樂」以電化、電腦機械方式,模擬災害發生之狀況,開放供市民實地操作體驗,使防火、防洪、防震、防颱等緊急避難知能,自然地融入日常生活中,以提昇市民災害的應變能力。 防災科學教育館開館迄今已邁入第8年,館內設備(施)功能已逐漸老化,故障情形逐漸頻繁,加上市府財政緊縮,年度相關維修款項預算逐年縮減編列,為使防災館永續經營持續發揮防災教育功能,參考市府部份公共設施採取認養作業模式,訂定認養法源,讓本館各項設備(施)遵循認養模式,協助維護館內設備(施),除節約設備維護預算經費,並讓政府與民間共同參與防災宣導教育工作,諦造完美的合作關係。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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