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095.05.17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 提案狀態
-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 會期
- 第9屆第7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
- 提案機關
- 社會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社會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
- 重點說明
-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核發下列補助:一、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二、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三、其他費用。前項補助對象、條件及金額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為維護遭受性侵害被害人相關權益、保障經濟生活穩定、提供心理輔導治療,並給予被害人司法訴訟支持,特訂定本補助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