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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備查日期
095.08.23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中山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文字第0950038770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文化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文化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院有關單位意見併請作為執行時參考: 本辦法第10條規定有關中山堂管理所得於1年內不受理其申請使用部分,已涉及對人民權利行使之限制,應請臺北市政府於執行時將上開規定納入雙方簽訂之契約中,作為申請人應負擔之義務,以符法制。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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