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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會日期
- 09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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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廢止「臺北市兒童寄養家庭標準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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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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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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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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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社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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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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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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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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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兒童寄養家庭標準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為明定本市兒童寄養家庭之標準及其相關輔導事宜,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以本府府法三字第八七0六一四七三00號令發布施行。本市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五項規定制定「臺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經本府九十五年七月六日府法三字第0九五三一七二六五00號令公布施行。查上開自治條例之規範事項包括本市寄養家庭資格、申請許可、督導、考核及獎勵方式等,不惟涵括本辦法之規範內容,且其位階亦較本辦法為高,本辦法實質上已無適用餘地。
(二)準此,本辦法之規範事項因已有新法規公布或發布施行在案,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市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有新法規公布或發布施行者。」爰擬廢止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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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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