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 096.09.09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
- 提案狀態
- 公(發)布
- 公(發)布文號
- (96)府法三字第0九六三一七八八四00號令
- 提案機關
- 人事處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人事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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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附帶意見: 一、本市科技園區應有準特區之性質,市府各單位政令之執行、宣導或針對園區所為行政處分,應先與科技產業服務中心照會或協調。 二、請市府針對內湖科技園區制定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於一年內送會審議。 三、請市府針業本市既存商站街區,成立跨局處小組進行輔導,以解決交通、環境、停車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