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096.11.01
- 收文字號
- 09632374500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市立各醫療院(所)醫療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
- 提案狀態
- 研議中
- 提案機關
- 衛生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衛生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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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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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本府「資訊中心」改為「資訊處」,爰修正「臺北市市立各醫療院(所)醫療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又因聘任本府委員(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研考會及社會局)皆由副首長擔任,故原「資訊中心主任」修正為「資訊處副處長」。 二、因上開辦法第三條已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本局,爰配合修正將第十一條條文中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修正為「本局」。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