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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 0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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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字號
- 096326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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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臺北市申請複測都市計畫樁及繳納重建樁位工料費收費標準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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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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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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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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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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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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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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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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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96年2月6日發布「臺北市申請複測都市計畫樁及繳納重建樁位工料費收費標準」實施後,對於都市計畫樁位之管理助益頗鉅,惟現行辦法中重建樁位工料費收費基準,未明確將採用埋設鋼標,與埋設石樁之單價作區分,造成私人機構或民眾申請重建樁位時,對已開闢完竣道路之重建樁位,常均要求以埋石方式辦理,不僅提高道路服務品質所需之維護成本,對於樁位之維護管理亦有所不易,擬就重建樁位之標準加以區分並分析所需成本,提供未來重建樁位之收費基準。為因應本府95年12月19日訂定「臺北市道路挖掘行政規費及保證金收費標準」之實施,都市計畫樁位埋設作業依規定必須提出道路挖掘申請,因而增加行政規費部分需配合修正,爰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修正第六、七條文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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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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