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查日期
- 097.01.17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 提案狀態
- 准予備查
- 備查文號
- 09700808300
- 備查機關
- 教育部
- 提案機關
- 教育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教育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
(一) 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研訂本準則,查本市國民中學現行獎懲規範係依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北市教二字第二八四五七號函修正之「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惟部分要點規定業已不符時宜,故重新檢視並加以修正。 (二) 又因國中學生獎懲規定涉及學生身分之得喪、變更,應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爰將原行政規則位階之要點提升至自治規則位階,並依首揭國民教育法規定之授權,參酌現行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之相關規定,訂定本準則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