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097.06.20
收文字號
097316299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獎助進用身心障礙者機關(構)辦法」
提案狀態
法規會待審
提案機關
勞工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為鼓勵私立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提高雇主進用之意願,爰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下簡稱身保法)第三十四條授權訂定「臺北市獎助進用身心障礙者機關(構)辦法」,查該法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公布施行,有關雇主進用獎助措施之授權依據修正為該法第四十四條,且對於義務機構之人數界定、身障基金百分之三十須撥繳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後統籌分配等均有所修正,復以現行獎助辦法,對於申請時發現其有虛偽不實之情形,未明定停權處分,及職務再設計補助考量實務操作的可行性與必要性,爰修正本辦法,據為執行。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