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會日期
- 097.12.23
- 提案名稱
- 訂定台北市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 提案狀態
-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教育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教育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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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提昇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經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6次臨時大會第5次會議三讀審議通過「臺北巿市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規定臺北市各市立大學校院應設置校務發展基金。 依據本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應訂定臺北市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管理及監督臺北市各市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爰訂定本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