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098.04.08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公有停車場停車費催繳工本費收費標準」
- 提案狀態
-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 發文文號
- 府法二字第09834086000號函
- 提案機關
- 交通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交通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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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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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收費標準依臺北市政府94年9月30日府法三字第09420626000號令發布實施。惟本府於97年6月29日以府法三字第09731601300號令發布修正「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致本收費標準第二條執行機關名稱須配合修正。 爰此,本收費標準修正如下: 一、第二條修正本收費標準之執行機關名稱。 二、其餘未修正。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