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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送備查日期
098.05.15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老人福利機構履行營運擔保能力認定標準」
提案狀態
送主管機關備查
送備查文號
府授法一字第09834500200號函
主管機關
內政部
提案機關
社會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社會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按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老人福利機構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具有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以保障老人權益。」「第一項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其認定標準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為保障本市老人權益,使本市老人福利機構具有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特依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本標準。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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