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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098.05.01
收文字號
098343511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老人健康檢查補助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九條第二項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衛生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衛生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老人健康檢查補助實施辦法前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發布,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於九十七年八月十二日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本辦法涵蓋行政院衛生署預防保健業務補助之項目有成人健康檢查及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其費用之申報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之規定,為免特約醫院執行造成困擾考量,檢討研修本辦法之第五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之內容,以資適用。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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