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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通過日期
098.07.28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溫泉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提案狀態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觀光傳播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觀光傳播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配合本府組織業務調整,修正主管機關為觀光傳播局。(第二條) (二)修正溫泉標章申請案之受理及審查機關為觀光傳播局。(第三條、第四條)。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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