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099.01.11
收文字號
099300993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立中小學校校警人員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立中小學校校警人員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地方制度法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制訂公布前所訂定之法規,並經臺北市議會審議三讀通過,其名稱雖為辦法,然其市法規位階應屬實質自治條例,故採法規修正而不採制定方式辦理。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勞動一字第0970011424號書函規定校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考量本辦法之規定已不符實際,爰檢討修正,並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條規定,修正名稱為自治條例。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