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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內容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第716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民國108年7月4日下午2時
二、開會地點:巿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袁局長秀慧 記錄:林家慶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一、報告事項:本局法規委員會第 715次會議紀錄審議事項(二)決議 5第十三條第一項修
              正為:「……,場地管理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原許可:……。」新增第二項為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列情形,場地管理機關對於申請人所繳之各項費
              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一年內不受理其申請。」以下項次遞改後確定。
二、審議事項:為本府都發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第二條
              附表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提案:為本府都發局函請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案,第四條及第五條部
              分,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散會:下午2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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