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巿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袁局長秀慧 記錄:林家慶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一、報告事項:本局法規委員會第 720次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府地政局函請訂定「臺北市自辦市地重劃案件審查收費標準」案,業經審查完 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 1.第三條第三款修正為:「……;擬辦重劃範圍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 人逾一百人者,……。」第四款修正為:「……;重劃範圍土地所有權人及已 知之利害關係人逾一百人者,每逾一人,……。」 2.第四條修正為:「……;屆期未繳納者,不予受理,……。」 附帶決議:有關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授權訂定(修正)之自治規則,應於提本局法規委 員會審議時,於審議提案,簡要論述其成本資料業函送本府規費主管機關( 財政局)同意。 (二)為本府都發局函請修正「臺北市代為拆除或遷移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改良 物許可收費標準」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本案先行退回,俟提案機關函送本府規費主管機關(財政局)審查同意後,再行 送請審議。 (三)為本府都發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提案:無 四、散會:下午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