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巿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袁局長秀慧 記錄:林家慶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一、報告事項:本局法規委員會第 726次會議紀錄審議事項(五)決議 1修正第二條第一項 第六款為:「更新單元內符合第三款所定各目構造年限之合法建築物棟數, ……。」後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府都發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案 ,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 1.第二條修正為:「本準則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 局)。」 2.第四條第四款修正為:「……,除符合前款規定外,……。」 3.第九條修正為:「……,由都發局另定之。」 (二)為本府文化局函請訂定「臺北市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市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案 ,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 1.第五條第二項修正為:「……,應報請監督機關核定;……。」 2.第八條第三項修正為:「……,應予公證。」 (三)為本府勞動局函請修正「臺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 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為本府產業局函請訂定「臺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案,業經 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為本府產業局函請訂定「臺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查核及評鑑辦法」案,業經審查 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為本府都市發展局函請訂定「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 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 第七條修正為:「……,其程序準用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辦理。」 三、臨時提案:無 四、散會:下午4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