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巿政大樓八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袁局長秀慧 記錄:楊敏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一、報告事項:本局法規委員會第734次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府警察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第四條 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修正為:「因傷致於一年內死亡者:……。」第二項修正 為:「前項第二款身心障礙等級,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鑑定 作業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認定之。」 2.第八條修正為:「……,以第三條所定人犯之侵權行為所致損害為限,……。 」 3.第十條第二項刪除。 (二)為本府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案,業經 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因提案機關撤回本案,爰予退回。 三、臨時提案:無 四、散會:下午2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