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巿政大樓8樓東北區法務局審議室
三、主席:林委員光彥 記錄:楊敏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一、報告事項:確認本局第 746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社會局函請廢止「臺北市社會福利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自治條例」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二科簽為都市發展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 例」第四條條文一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二科簽為工務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水肥投入站水肥或高濃度污水 水質標準及管理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十二條第一項修正為:「……,經衛工處抽驗水質不符合第四條規定標準者 ,停止該違規投肥車輛進場投肥七日至三十日。」第二項修正為:「……,經 第二次查獲違反前項規定者,停止該違規投肥車輛進場投肥一個月至五個月。 」第三項修正為:「……,違反第一項規定累計達三次者,停止該投肥用戶全 部投肥車輛進場投肥七日至三十日。」 2.第十三條第一項修正為:「……,自繳納期限末日之次日起,停止該投肥用戶 全部投肥車輛進場投肥七日至三十日。」第二項修正為:「……,經通知限期 修復屆期仍未修復者,停止該投肥用戶全部投肥車輛進場投肥一個月至五個月 。」 三、臨時提案:無 四、散會:下午 3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