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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3.05.07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為「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三讀會
會期
第11屆第07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
提案機關
交通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交通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大眾捷運系統中和新蘆線東門站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履勘總結會議結論:「『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第三條第五款規定,車站應公告『列車行車時刻表』,建議修改為車站應公告『列車行車資訊』」。另因本運送規則自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制定以來,僅於八十五年十月十一日修訂一次,為更符合現行實務及法規,爰將相關規定併予檢討修訂。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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