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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送會日期
104.09.14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延用期間回饋補助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提案狀態
送(提)交市議會審議
送會文號
府法三字第10433042901號
提案機關
環保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環境保護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市為利於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延長使用期間回饋附近相關地區,特制定本自治條例。回饋補助費額度每年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期間曾於民國95年提出修正將資本門建設比例限制調降為百分之四十,於101年通過實施,惟地方反映資本門建設部分限制議應再放寬,另由地方成立管理委員會辦理回饋事項,其適法性亦遭質疑,為解決相關問題,爰擬具本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辦理本自治條例之修正事宜。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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