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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5.03.01
收文字號
105308584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民政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民政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一0四三二二五五二00號令訂定發布,以規範本市市立殯葬設施之使用秩序。於該殯葬設施之骨灰存放部分,原規範係一骨灰存放單位提供存放一亡者之骨灰為原則,然因現今本市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數量不足,已不敷提供使用,欲新增設設施,客觀條件困難重重,亦緩不濟急,乃擬擴大該設施之使用範圍及方式,將民國一百零一年以後啟用之骨灰(骸)存放設施(目前僅臻愛樓)於同一骨灰存放單位內,使用人得選擇存放複數骨灰使用,以擴充原設施之使用效能,解決前述設施供應不足之問題。另依內政部「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及「全面免附戶籍謄本」執行計畫政策,就申請案件須檢附除戶戶籍謄本者,做文字修正,爰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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