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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送備查日期
111.02.23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遴聘辦法」
提案狀態
送行政院備查
送備查文號
府法二字第11130005881號函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積極推動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改善居住環境,提升都市機能,特設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本府業經內政部核定設立,並制定「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 (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並於110年12月20日公布。為辦理非市政府代表之董事、監事聘任、解聘及補聘相關規定,依本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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