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廢) 法務部 90.05.30 (90)法律字第01940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5 月 30 日
要 旨:
關於受限制入出國之外國人,查詢其入出國管制資料疑義乙案
主 旨:關於受限制入出國之外國人,查詢其入出國管制資料疑義乙案,復如說明 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貴局九十年五月十七日 (九十) 境愛源字第五八三四四號函。 二 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關於入出境管理、 安全檢查或難民查證事務之個人資料檔案,得不適用同法第十條第一 項應將相關事項刊登政府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規定。又依同 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第十一條規定不予公告之個人資料檔案, 公務機關得拒絕當事人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請求。準 此,本件貴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涉及入出境管理事務者,無論當事 人是本國人或外國人,亦無論是本人或委任之代理人,依上揭說明, 均得拒絕其查詢或閱覽之請求。 三 承辦人姓名及電話:劉佐國、二三一四六八七一轉二○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