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法務部 93.12.15 法律字第093070055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12 月 15 日
要 旨:
公告指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非公務機 關,並自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主 旨:公告指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 目之非公務機關,並自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電腦處理個人 資料保護法。 依 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 公告事項:公告指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 目之非公務機關,並自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起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