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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廢) 法務部 94.10.27 法律字第094003960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27 日
要  旨:
關於戶籍地址內之設籍戶數及人數是否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
護之資料疑義
主    旨:關於戶籍地址內之設籍戶數及人數是否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
          護之資料疑義一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復  貴部 94 年 10 月 7  日台內戶字第 0940015218 號函。
          二、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左:一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
              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有關民意代表及建設公
              司等請求戶政機關提供某門牌地址內之戶數及設籍人數,如其並未與
              自然人之姓名等相結合,亦無從以此方式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者,
              則該資料即非上開規定所稱之個人資料,並不發生適用電腦處理個人
              資料保護法之問題。
正    本:內政部
副    本: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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