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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12.04 行執一字第00060047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04 日
要  旨:
行政執行處因查詢義務人之開戶資料而使用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應限
於專案、特專案等案件
主    旨:為減輕各金融機構之負荷,請各行政執行處使用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查
          詢義務人之開戶資料者,原則以專案、特專案為限;其他一般案件如確有
          使用上揭查詢系統之需要者,應經處長專案核可。請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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