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4.01.07 行執一字第094600001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07 日
要 旨:
為降低稅捐稽徵成本,有關財政部賦稅署移送執行之案件所附財產目錄資 料,改以電子檔方式辦理
主 旨:關於 貴署為簡化作業,提升移送績效,並降低稽徵成本,建議移送執行 案件所附財產目錄資料改附財產目錄電子檔事,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署 93 年 9 月 29 日台稅六發字第 09304535630 號函,另 本署 93 年 11 月 29 日行執一字第 0936000618 號函諒達。 二、貴署旨揭建議,經提付本署於 93 年 12 月 6 日召開「法務部行政 執行署 93 年度行政執行處處長業務座談會」討論,獲有決議為:「 與會行政執行處處長多數贊成,為簡化作業並降低稽徵成本,移送機 關就移送執行案件所應檢附財產目錄資料,只要技術能解決,各方面 條件皆能配合下,同意能朝改附財產目錄電子檔作業方向推動。」並 經主席裁示:「技術上有關問題,請本署暨行政執行處執行案件管理 系統工作小組討論,並邀請相關單位研商,必需各方面條件皆能配合 下,才予推動執行,即移送機關移送案件所應檢附財產目錄資料改以 附財產目錄電子檔方式,若無法配合則維持目前紙本作業方式。」是 為達 貴署旨揭目的,惠請預就可能發生之問題搜集,並於受邀出席 本署暨行政執行處執行案件管理系統工作小組會議時,提出討論共同 研議,以期順利推動本方案。 三、檢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 年度行政執行處處長業務座談會」討論 提案二之決議一份供參。 附 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 年度行政執行處處長業務座談會 提案二:關於賦稅署為簡化作業並降低稽徵成本,就移送執行案件所應檢 附財產目錄資料,建議本署同意能改附財產目錄電子檔,是否可 行,提請 討論。 1.發言要點:(略) 2.決議:與會行政執行處處長多數贊成,為簡化作業並降低稽徵 成本,移送機關就移送執行案件所應檢附財產目錄資料,只要 技術能解決,各方面條件皆能配合下,同意能朝改附財產目錄 電子檔作業方向推動。 3.主席裁示:技術上有關問題,請本署暨行政執行處執行案件管 理系統工作小組討論,並邀請相關單位研商,必需各方面條件 皆能配合下,才予推動執行,即移送機關移送案件所應檢附財 產目錄資料改以附財產目錄電子檔方式,若無法配合則維持目 前紙本作業方式。